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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一类门诊特殊疾病医疗补助资格认定申报
一:您须满足以下条件
享受职工医保待遇,且所患疾病符合职工医保一类门诊特殊疾病要求
二:请您提供以下合格材料
1.《攀枝花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疾病医疗补助资格认定申请表》原件一份
表格附件:
点击下载表格附件
收取说明:
原件1份
材料备注:
无
2.二级甲等及以上定点医院出具的门诊诊断证明书或出院证明书原件一份
收取说明:
原件1份
3.二级甲等及以上定点医院出具的连续三个月近期门诊病历或近期住院病历复印件一份
收取说明:
原件1份
4.符合病种认定标准的相关检查诊断报告资料原件一份
收取说明:
原件1份
三:请您按下面标准缴费或纳税
本事项不收取任何费用
四:请您仔细阅读办事流程,办事更顺畅
第1步:
1.盐边县政务中心医保管理10号窗口提交申请资料,工作人员审核资料,是否符合特殊门诊申报(经办人员:沙莉)
第2步:
2.符合申报的,工作人员收取申报资料,打印接收单,告知重症申报是否通过查询时间
五:您的办件从申请到办结所需时间
,承诺时限:20个工作日办结
六:如果您仍有问题,请咨询相关工作人员
医保局
沙莉
8658086
13340719809
七:办结返回资料
无
八:您可通过以下途径办理该事项
零见面
代办点邮寄
自助存取件柜办理
现场办理
事项咨询
资料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