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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参保人员现金垫付住院费用报销
一:您须满足以下条件
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医保待遇正常,现金垫付住院费用报销(市内无特殊情况,均在医院结算报销)
二:请您提供以下合格材料
1.住院费用发票(报销联)原件1份
收取说明:
原件1份
2.住院费用汇总明细清单原件1份
收取说明:
原件1份
3.出院证明原件1份
收取说明:
原件1份
4.外伤病人提供全套住院病历复印件(盖鲜章)1份
收取说明:
原件1份
5.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1份
收取说明:
复印件1份
6.本人社保卡或在攀枝花开户的银行账号复印件1份
收取说明:
复印件1份
7.详细受伤经过说明材料1份(各种跌打损伤和刀、枪、电击、爆炸致伤以及各种中毒、溺水等住院的,还需提供病员本人或直系亲属书写的此材料)原件1份
收取说明:
原件1份
三:请您按下面标准缴费或纳税
1、本事项不收取任何费用
四:请您仔细阅读办事流程,办事更顺畅
第1步:
1.在县政务服务中心医保窗口③领取办理,将报销资料交工作人员(经办人员:沙莉)
第2步:
2.工作人员检查资料是否完整、符合要求,符合的收取资料并打印接收单
第3步:
3.后台审核人员对费用清单按政策进行分类与核算,并不同人员进行复审后打印分割单
第4步:
4.后台审核人员根据资料在金保系统中进行报销后交分管领导和中心主任再次复核并签字
第5步:
5.财务人员做加密文件,转账支付给报账人员所预留的银行账户
五:您的办件从申请到办结所需时间
,承诺时限:20个工作日办结
六:如果您仍有问题,请咨询相关工作人员
盐边县医保局
沙莉
0812-8658086
0812-8658086
七:办结返回资料
无
八:您可通过以下途径办理该事项
零见面
代办点邮寄
自助存取件柜办理
现场办理
事项咨询
资料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