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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入户(医院外出生非婚生)
一:您须满足以下条件
盐边县户籍人口
二:请您提供以下合格材料
1、出生入户申请表
收取说明:
原件1份
2、出生医学证明或司法鉴定意见书
表格附件:
点击下载表格附件
收取说明:
原件1份
材料备注:
收出生医学证明副页或收司法鉴定意见书副本
3、父亲或母亲户口簿
收取说明:
提供原件
材料备注:
提供拟上户方原件
4、调查报告附材料
收取说明:
原件1份
材料备注:
需主动到拟上户户籍地派出所出具
三:请您按下面标准缴费或纳税
本事项不收取任何费用
四:请您仔细阅读办事流程,办事更顺畅
第1步:
1、申请人在盐边政务服务掌上大厅下载【或在县政务服务中心公安窗口领取】并填写《入户申请表》(经办人员:郭鲜鲜、陈元媛、彭雯)
第2步:
2、申请人向县政务中心公安窗口提交申请材料,并选择取件地点和方式(经办人员:郭鲜鲜、陈元媛、彭雯)
第3步:
3、县政务服务中心公安窗口对材料齐全的,当场办结
第4步:
4、申请人凭个人身份证明(有效的身份证、临时居住证、户口簿等)和受理通知书按约定方式和选择地点领取办理结果(经办人员:郭鲜鲜、陈元媛、彭雯)
五:您的办件从申请到办结所需时间
法定时限:法定时限5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我们承诺1个工作日办结
六:如果您仍有问题,请咨询相关工作人员
公安局
郭鲜鲜
8659571
15881259006
公安局
彭雯
8659803
13982310258
七:办结返回资料
1、出生医学证明主页或司法鉴定意见书
2、居民户口簿
八:您可通过以下途径办理该事项
零见面
代办点邮寄
自助存取件柜办理
现场办理
事项咨询
资料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