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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参保人员无卡住院申请证明
一:您须满足以下条件
未及时办理社保卡或社保卡遗失的参保人员在待遇享受期内在市内定点医疗机构因病住院。
二:请您提供以下合格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收取说明:
复印件1份
2.定点医疗机构入院通知单
收取说明:
复印件1份
三:请您按下面标准缴费或纳税
1、本事项不收取任何费用
四:请您仔细阅读办事流程,办事更顺畅
第1步:
市级医院须由病人家属持申请材料到县政务中心医保管理窗口办理,县内医院住院病人由所住医院收费室扫描持申请材料后网上发到县医保局出具后发回即可(经办人员:沙莉、肖彦江、郑继蓉、江平)
五:您的办件从申请到办结所需时间
法定时限:即办
,承诺时限:即办
六:如果您仍有问题,请咨询相关工作人员
盐边县医保局
沙莉、肖彦江
0812-8658086
0812-8658086
七:办结返回资料
无卡住院证明
八:您可通过以下途径办理该事项
零见面
代办点邮寄
自助存取件柜办理
现场办理
事项咨询
资料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