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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不动产登记申请书、询问表;
收取说明:
收原件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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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申请人身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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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当事人关于预告登记的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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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预购商品房的,提交已备案的商品房预售合同。依法应当备案的商品房预售合同,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或土地管理部门备案,作为登记的申请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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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以预购商品房等不动产设定抵押权的,提交不动产登记证明以及不动产抵押合同、主债权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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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预售人与预购人在商品房预售合同中对预告登记附有条件和期限的,预购人应当提交相应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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