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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询问表;
收取说明:
收原件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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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抵押权变更登记申请书
收取说明:
收原件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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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申请人身份证明;
收取说明:
收复印件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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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不动产权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
收取说明:
收原件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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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抵押权人或者抵押人姓名、名称变更的,提交能够证实其身份变更的材料;
收取说明:
收原件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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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担保范围、抵押权顺位、被担保债权种类或者数额、债务履行期限、最高债权额、债权确定期间等发生变更的,提交抵押人与抵押权人约定相关变更内容的协议;
收取说明:
收原件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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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因抵押权顺位、被担保债权数额、最高债权额、担保范围、债务履行期限发生变更等,对其他抵押权人产生不利影响的,还应当提交其他抵押权人的书面同意文件和身份证明文件。
收取说明:
收原件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