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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饮用水卫生许可证(延续)
一:您须满足以下条件
1、选址:生产场地选址,厂房布局和工艺流程合理,周围无污染源。
2、卫生防护设施:地表水水源需在取水点上游1000米至下游100米的水域及取水点周围半径100米的水域内设置水源卫生防护标牌。
3、基本卫生设施要求:供水单位所用管材、滤材、涂料、净水剂、消毒剂、净化消毒设备等材料涉及饮用水安全性评价合格;水质净化消毒设施配置;设有水质检验室并配有相应的仪器设备及检验人员。
4、卫生管理要求:水源水、出厂水经水质全分析检验合格;有健全的卫生管理组织及相关制度;新、改、扩建项目经水源选址性论证及预防性卫生审查及竣工验收合格。
二:请您提供以下合格材料
1、《卫生许可证延续申请表》在盐边政务服务掌上大厅下载(或在盐边县政务中心卫生窗口领取)
表格附件:
点击下载表格附件
收取说明:
已经1份
2、营业执照复印件
收取说明:
复印件1份
3、提供具备法定资格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出具的当年水质检测合格报告
收取说明:
原件1份
4、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收取说明:
原件和复印件
5、原卫生行政部门核发的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
收取说明:
原件
三:请您按下面标准缴费或纳税
本事项不收取任何费用
四:请您仔细阅读办事流程,办事更顺畅
第1步:
1、申请人在盐边政务服务掌上大厅下载(或在盐边县政务中心卫生窗口领取),并填写《卫生许可证延续申请表》(经办人:刘兴华)
第2步:
2、县政务中心卫生监督窗口工作人员审查资料 (经办人员:刘兴华)
第3步:
3、监督科室进行现场审查,审查合格者发证,不合格者发整改通知,整改合格后经相关科室及领导同意后发证 (经办人员:何芸、曹雅梅、郭崇海、刘兴华)
五:您的办件从申请到办结所需时间
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14个工作日
六:如果您仍有问题,请咨询相关工作人员
卫健局
沙万碧
0812-8655250
13684280500
七:办结返回资料
卫生许可证
八:您可通过以下途径办理该事项
零见面
代办点邮寄
自助存取件柜办理
现场办理
事项咨询
资料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