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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建工程抵押备案
一:您须满足以下条件
1.已经交付全部土地出让金,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
2.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4.在建项目与土地使用权必须同时抵押。
5.抵押手续合理,没有违法违规行为。
二:请您提供以下合格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
收取说明:
复印件1份
材料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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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土地使用证
收取说明:
复印件1份
材料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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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收取说明:
复印件1份
材料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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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收取说明:
复印件1份
材料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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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收取说明:
复印件1份
材料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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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营业执照
收取说明:
复印件1份
材料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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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申请书
收取说明:
收原件1份
材料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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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主债权合同
收取说明:
收原件1份
材料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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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抵押合同
收取说明:
收原件1份
材料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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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抵押当事人出具在建工程抵押清单
收取说明:
收原件1份
材料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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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请您按下面标准缴费或纳税
本事项不收取任何费用
四:请您仔细阅读办事流程,办事更顺畅
第1步:
县政务服务中心住建窗口对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受理(经办人员:刘彬、吴玲)
五:您的办件从申请到办结所需时间
法定时限:10
,承诺时限:5
六:如果您仍有问题,请咨询相关工作人员
住建局
刘彬 吴玲
8656190
8656190
七:办结返回资料
不动产权证书
八:您可通过以下途径办理该事项
零见面
代办点邮寄
自助存取件柜办理
现场办理
事项咨询
资料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