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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量房买卖合同备案
一:您须满足以下条件
1.房屋已取得“双证”(《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或《不动产权证书》。
2.房屋无抵押、查封、冻结等限制条件。
3.买卖双方夫妻均到场。
二:请您提供以下合格材料
1.存量房交易备案合同原件
收取说明:
收原件1份
材料备注:
1
2.买卖双方身份证、结婚证、户口薄
收取说明:
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材料备注:
2
3.不动产权证书(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
收取说明:
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材料备注:
3
三:请您按下面标准缴费或纳税
本事项不收取任何费用
四:请您仔细阅读办事流程,办事更顺畅
第1步:
申请人在盐边政务中心住建部门窗口现场办理(经办人员:刘彬、吴玲)
五:您的办件从申请到办结所需时间
法定时限:10
,承诺时限:1
六:如果您仍有问题,请咨询相关工作人员
住建局
刘彬 吴玲
08128656190
08128656190
七:办结返回资料
存量房买卖合同备案表
八:您可通过以下途径办理该事项
零见面
代办点邮寄
自助存取件柜办理
现场办理
事项咨询
资料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