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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兵役迁出
一:您须满足以下条件
盐边县户籍人口
二:请您提供以下合格材料
1、户口簿
收取说明:
验原件1份
材料备注:
加盖注销章、如单人一户应收缴户口簿
2、入伍通知书或人武部门提供的证明
收取说明:
验原件1份
材料备注:
查验原件、收签字、按捺指印后的复印件
3、相关证明及通知书
收取说明:
收原件1份
材料备注:
如未按规定申报注销的,公安派出所或办证中心可以凭人民武装部门出具的应征公民入伍人员名单直接注销并通知其本人或亲属
三:请您按下面标准缴费或纳税
本事项不收取任何费用
四:请您仔细阅读办事流程,办事更顺畅
第1步:
1、申请人向县政务中心公安窗口或盐边政务服务掌上大厅提交申请材料,并选择办理地点和方式(经办人员:郭鲜鲜、陈元媛、彭雯)
第2步:
2、对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受理。
第3步:
3、选择现场办结的,县政务服务中心公安窗口对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受理材料并当场办结。
第4步:
4、选择零见面办理模式的,通过邮寄申请材料至盐边县政务中心公安窗口,对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受理材料并办结。
五:您的办件从申请到办结所需时间
法定时限:我们承诺当场办结
,承诺时限:我们承诺当场办结
六:如果您仍有问题,请咨询相关工作人员
公安局
郭鲜鲜
8659571
15881259006
公安局
彭雯
8659803
13982310258
七:办结返回资料
户口簿
八:您可通过以下途径办理该事项
零见面
代办点邮寄
自助存取件柜办理
现场办理
事项咨询
资料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