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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步:
1、申请者向县政务中心窗口提交申报材料;(经办人员:刘永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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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步:
2、窗口工作人员对申请人所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申请材料符合条件的,当场受理;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申请人当场更正后受理;对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一次告知申请人应当补正的全部材料;(经办人员:刘永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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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步:
3、县农牧局组织专业人员进行实际考查,经考查符合条件的,制发行政许可决定文书;不符合条件的,将不予批准的原因书面通知申请人;(经办人员:李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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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步:
4、取件人凭身份证和受理通知书到县政务中心窗口领取办理结果。(经办人员:刘永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