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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中西医结合、民族医医疗机构许可
一:您须满足以下条件
1.个人举办中医诊所的,应当具有中医类别《医师资格证书》并经注册后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执业满三年,或者具有《中医(专长)医师资格证书》;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举办中医诊所的,诊所主要负责人应当符合上述要求;
2符合《中医诊所基本标准》;
3.中医诊所名称符合《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4.符合环保、消防的相关规定;
5.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二:请您提供以下合格材料
1.《中医诊所备案信息表》;
表格附件:
点击下载表格附件
收取说明:
收原件 1 份
2.中医诊所主要负责人有效身份证明、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
收取说明:
收原件 1 份
3.其他卫生技术人员名录、有效身份证明、执业资格证件;
收取说明:
收原件 1 份
4.中医诊所管理规章制度;
收取说明:
收原件 1 份
5.医疗废物处理方案、诊所周边环境情况说明;
收取说明:
收原件 1 份
6.消防应急预案。
收取说明:
收原件 1 份
三:请您按下面标准缴费或纳税
本事项不收取任何费用
四:请您仔细阅读办事流程,办事更顺畅
第1步:
1:申请人向盐边县卫计局提交申请材料 (经办人员:蒋梅)
第2步:
2:盐边县卫计局对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受理并办结,发放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不符合申请条件的或不需要许可的,不予受理并出具注明日期、加盖盐边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行政审批专用章的不予受理通知书。 (经办人员:蒋梅)
五:您的办件从申请到办结所需时间
法定时限:法定时限45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现场立即办理
六:如果您仍有问题,请咨询相关工作人员
卫计局
蒋梅
0812-8655250
13550942067
七:办结返回资料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八:您可通过以下途径办理该事项
零见面
代办点邮寄
自助存取件柜办理
现场办理
事项咨询
资料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