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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
一:您须满足以下条件
1、用人单位和本人已连续缴纳社保满一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依法定程序办理失业登记的,有求职要求,愿意接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的。
二:请您提供以下合格材料
1、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收取说明:
复印件1份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
收取说明:
复印件1份
3、指定银行存折及复印件或卡及复印件;
收取说明:
复印件1份
4、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表
表格附件:
点击下载表格附件
收取说明:
收原件1份
三:请您按下面标准缴费或纳税
1、本事项不收取任何费用
四:请您仔细阅读办事流程,办事更顺畅
第1步:
"1、到户籍所在地乡镇填写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表,并提交相关资料(乡镇经办人员) 2、由乡镇经办人员提交申请材料到县就业局进行审核(县就业局主要经办人:付春林) "
五:您的办件从申请到办结所需时间
法定时限:15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当日办结
六:如果您仍有问题,请咨询相关工作人员
就业局
付春林
8655283
17390382606
七:办结返回资料
失业保险领取通知单
八:您可通过以下途径办理该事项
零见面
代办点邮寄
自助存取件柜办理
现场办理
事项咨询
资料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