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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点医疗机构申请定点资格
一:您须满足以下条件
1.符合我市医疗机构总体布局要求
2.持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营业执照》
3.内部管理规范,严格遵守《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和《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与全体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按规定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
4.严格执行国家价格主管部门规定的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和完善的医疗质量管理、医疗服务价格及药品价格管理等内部管理制度;有保障药品质量的机构人员、管理制度、场地设施(含药品养护);主动公示医疗服务价格和药品价格,无假劣药品销售行为
二:请您提供以下合格材料
1.攀枝花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申请表
收取说明:
原件1份
2.《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收取说明:
复印件1份
3.医护技术人员执业资格证书或职称证书原件(备查)及复印件
收取说明:
复印件1份
4.全体员工花名册、劳动合同书、社会保险参保证明
收取说明:
复印件1份
5.医疗机构营业用房房屋产权证或房屋租赁协议。 上述资料原件备查,复印件加盖鲜章存档
收取说明:
复印件1份
6.开展医疗服务项目清单、药品经营(使用)品种清单,上年度业务统计报表及财务收支情况
收取说明:
复印件1份
三:请您按下面标准缴费或纳税
本事项不收取任何费用
四:请您仔细阅读办事流程,办事更顺畅
第1步:
1.盐边县政务中心医保管理7号窗口提交申报资料 (经办人员:张弘)
第2步:
2由县人社局牵头,县卫计局、县食药监局、县发改局联合对申请医疗机构进行实地查验(经办人员:安宏东)
第3步:
3.对拟定点医疗机构通过盐边县公众信息网或盐边县有线电视台等发布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攀枝花市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公示有异议的,相关部门进行进一步核查处理
第4步:
4.由县医保局与新确定的定点医疗机构签订医疗保险服务协议
五:您的办件从申请到办结所需时间
,承诺时限:20个工作日办结
六:如果您仍有问题,请咨询相关工作人员
医保局
张弘
8658086
15228573255
医保局
安宏东
8657130
13982357437
七:办结返回资料
无
八:您可通过以下途径办理该事项
零见面
代办点邮寄
自助存取件柜办理
现场办理
事项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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