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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判药品、高值药品单行支付备案管理
一:您须满足以下条件
1.参加攀枝花市基本医疗保险,并且享受相应待遇的参保人员
2.因自身疾病需要使用单行支付药品的
3.在攀枝花市的指定认定机构、治疗机构、责任医师、供药机构治疗并购药进行治疗的
二:请您提供以下合格材料
1.攀枝花市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使用单行支付药品认定申请表 (可在攀枝花市中心医院、攀枝花市中西医结合医院、攀枝花市攀钢医院医保科领取)
收取说明:
原件1份
2.攀枝花市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使用单行支付药品治疗方案申请(变更)表(可攀枝花市内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医保科领取)
收取说明:
原件1份
三:请您按下面标准缴费或纳税
本事项不收取任何费用
四:请您仔细阅读办事流程,办事更顺畅
第1步:
1.盐边县政务中心医保管理10号窗口提交申报资料(经办人员:沙莉、江平)
第2步:
2.工作人员按照政策核实参保人员是否符合备案,符合的,在金报系统内备案,不符合的说明原因 (经办人员:沙莉、江平)
五:您的办件从申请到办结所需时间
,承诺时限:当场办结
六:如果您仍有问题,请咨询相关工作人员
医保局
沙莉
8658086
13340719809
医保局
江平
8657130
13540517706
七:办结返回资料
无
八:您可通过以下途径办理该事项
零见面
代办点邮寄
自助存取件柜办理
现场办理
事项咨询
资料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