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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职工医疗费报销(含伙食补助费、交通食宿费)
一:您须满足以下条件
符合工伤认定结论的医疗费及相关补助
二:请您提供以下合格材料
1.攀枝花市工伤医疗(康复)待遇申请表
收取说明:
原件1份
2.《攀枝花市工伤认定决定书》
收取说明:
复印件1份
3.门诊发票原件及相关的检查报告单和药品清单
收取说明:
原件1份
4.住院发票原件,出院证明原件,住院费用清单原件及住院病历
收取说明:
原件1份
5.工伤职工有效身份证
收取说明:
复印件1份
三:请您按下面标准缴费或纳税
本事项不收取任何费用
四:请您仔细阅读办事流程,办事更顺畅
第1步:
1.盐边县政务中心医保局窗口提交申请资料
第2步:
2.工作人员审核资料后,在金保系统中进行工伤费用的核定
第3步:
3.核定后复审,并出工伤计划
第4步:
4.终审后将工伤计划转中心财务
五:您的办件从申请到办结所需时间
,承诺时限:20个工作日办结
六:如果您仍有问题,请咨询相关工作人员
盐边县社会保险事务中心
王建军
0812-8653217
0812-8653217
七:办结返回资料
无
八:您可通过以下途径办理该事项
零见面
代办点邮寄
自助存取件柜办理
现场办理
事项咨询
资料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