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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缴费费率重新申报
一:您须满足以下条件
已经办理营业执照单位
二:请您提供以下合格材料
1.工伤保险费率核定表
表格附件:
点击下载表格附件
收取说明:
原件1份
材料备注:
无
2.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
收取说明:
复印件1份
三:请您按下面标准缴费或纳税
本事项不收取任何费用
四:请您仔细阅读办事流程,办事更顺畅
第1步:
1、申请单位向县政务中心社会保险事务中心窗口提交申报材料(经办人员:李菲丽)
第2步:
2、工作人员根据政策核定该单位的工伤保险费率
第3步:
3、复核签字后,盖公章并存档资料,办理完毕
五:您的办件从申请到办结所需时间
,承诺时限:当场办结
六:如果您仍有问题,请咨询相关工作人员
社会保险事务中心
李晓琴
0812-8653217
0812-8653217
七:办结返回资料
无
八:您可通过以下途径办理该事项
零见面
代办点邮寄
自助存取件柜办理
现场办理
事项咨询
资料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