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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
一:您须满足以下条件
在盐边县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且未达到城乡居民养老享受待遇年龄的人员
二:请您提供以下合格材料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收取说明:
复印件2份
材料备注:
复印件2份
三:请您按下面标准缴费或纳税
1、本事项不收取任何费用
四:请您仔细阅读办事流程,办事更顺畅
第1步:
1.申请人持身份证原件到县政务中心社保中心5、6号窗口办理(经办人:张辉兰)
第2步:
2.经办人员在系统中办理衔接业务(经办人:张辉兰)
第3步:
3.经办人员收取相关资料复印件并存档(经办人:张辉兰)
第4步:
4.将业务单据给办事群众到银行办理缴费
五:您的办件从申请到办结所需时间
法定时限:即办
,承诺时限:即办
六:如果您仍有问题,请咨询相关工作人员
盐边县社会保险事务中心
李晓琴
0812-8653217
0812-8653217
七:办结返回资料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出信息表
八:您可通过以下途径办理该事项
零见面
代办点邮寄
自助存取件柜办理
现场办理
事项咨询
资料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