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1步:
(一)申报单位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窗口提交有关申办材料,材料齐全无误的予以受理。(经办人员:李治彬)
-
第2步:
(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需要,可对申报单位生产现场进行检查,实地复核申报材料的真实性。(经办人员:李治彬)
-
第3步:
(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收到企业报送齐全的送审报告及相关材料之日起,12个工作日内予以书面批复。对不予准许的,应书面回复并告知其理由。(经办人员:李治彬)
-
第4步:
(四)经批准实行特殊工时制度的有效期限不超过两年。超过两年仍需实行的,用人单位应当重新申请。(经办人员:李治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