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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外合资(合作)职业介绍机构名称、法人代表和经营场所变更审批及备案
一:您须满足以下条件
(一)中外合资(合作)职业介绍机构的中方投资者应是具有从事人力资源服务资格的法人,并具有良好信誉。
(二)中外合资(合作)职业介绍机构的外方投资者应是从事职业介绍的法人,在注册国有开展人力资源服务的经历,并具有良好信誉。
(三)中外合资(合作)职业介绍机构应具有3名以上具备人力资源服务资格的专职工作人员,有明确的业务范围、机构章程、管理制度,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固定场所、办公设施,主要经营者应具有从事职业介绍服务工作经历。
二:请您提供以下合格材料
(一)申请材料凡是外文书写的,应当附有中文译本。
(二)省级商务部门同意变更的批准文件。原件1份、复印件1份。
收取说明:
原件1份、复印件1份。
(三)中外合资(合作)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变更申请书。
(四)工商营业执照。原件1份、复印件1份。
收取说明:
原件1份、复印件1份。
(五)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原件1份、复印件1份。
收取说明:
原件1份、复印件1份。
三:请您按下面标准缴费或纳税
1、本事项不收取任何费用
四:请您仔细阅读办事流程,办事更顺畅
第1步:
1.提交申请材料
第2步:
2.受理审查
第3步:
3.作出决定
第4步:
4.送达
五:您的办件从申请到办结所需时间
法定时限:20日
,承诺时限:20日
六:如果您仍有问题,请咨询相关工作人员
综合股
李治彬
8653513
13558987088
七:办结返回资料
批复文件
八:您可通过以下途径办理该事项
零见面
代办点邮寄
自助存取件柜办理
现场办理
事项咨询
资料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