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返 回
中外合资人才中介机构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股份转让、股东变更、经营范围变更审批
一:您须满足以下条件
(一)能够独立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
(二)有与其申请的业务相适应的固定场所、资金和办公设施,其中外方合资者的出资比例不得低于25%,中方合资者的出资比例不得低于51%。
(三)有健全可行的机构章程、管理制度、工作规则,有明确的业务范围。
(四)有健全的组织机构;有熟悉人力资源管理业务的人员,其中必须有5名以上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并取得人力资源服务资格证书的专职人员。
(五)中外合资人才中介机构的中方投资者应当是成立3年以上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外方出资者也应当是从事3年以上人力资源服务的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合资各方具有良好的信誉。
二:请您提供以下合格材料
(一)工商营业执照。原件1份、复印件1份。
收取说明:
原件1份、复印件1份。
(二)中外合资人才中介机构变更申请书。提供变更事项相关的证明材料。
(三)公司章程。原件1份、复印件1份。
收取说明:
原件1份、复印件1份。
(四)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原件1份、复印件1份。
收取说明:
原件1份、复印件1份。
三:请您按下面标准缴费或纳税
1、本事项不收取任何费用
四:请您仔细阅读办事流程,办事更顺畅
第1步:
1.提交申请材料
第2步:
2.受理审查
第3步:
3.作出决定
第4步:
4.送达
五:您的办件从申请到办结所需时间
法定时限:20日
,承诺时限:20日
六:如果您仍有问题,请咨询相关工作人员
综合股
李治彬
8653513
13558987088
七:办结返回资料
批复文件
八:您可通过以下途径办理该事项
零见面
代办点邮寄
自助存取件柜办理
现场办理
事项咨询
资料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