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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设立分支机构审批
一:您须满足以下条件
(一)有与其申请的业务相适应的固定服务场所和办公设施。
(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有规范的名称、明确的业务范围、组织章程和管理制度。
(四)有3名以上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并取得人力资源服务资格证书的专职工作人员。
(五)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二:请您提供以下合格材料
(一)原审批机关的书面同意决定。
(二)工商营业执照。原件1份、复印件1份。
收取说明:
原件1份、复印件1份。
(三)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原件1份、复印件1份。
收取说明:
原件1份、复印件1份。
(四)设立分支机构的申请书。
三:请您按下面标准缴费或纳税
1、本事项不收取任何费用
四:请您仔细阅读办事流程,办事更顺畅
第1步:
1、申办单位或个人按规定提交有关材料,材料齐全无误的予以受理;
第2步:
2、审批机关对申办材料进行审查,并组织人员对申办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场所进行实地核实。
第3步:
3、对批准成立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作出书面批复并颁发《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申办单位在办理时限内应主动与承办人联系领取证书;
第4步:
4、对未批准的申请单位,应在办理时限内书面告知其理由。
五:您的办件从申请到办结所需时间
法定时限:20日
,承诺时限:20日
六:如果您仍有问题,请咨询相关工作人员
综合股
李治彬
8653513
13558987088
七:办结返回资料
许可批复
八:您可通过以下途径办理该事项
零见面
代办点邮寄
自助存取件柜办理
现场办理
事项咨询
资料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