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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单位设立分公司异地备案
一:您须满足以下条件
劳务派遣单位设立分公司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应当书面报告许可机关,并由分公司向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备案。
二:请您提供以下合格材料
1. 总公司许可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同意设立分公司的批复;
2. 总公司法定代表人和分公司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3. 上一年度劳务派遣经营情况报告;
4. 总公司营业执照和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5. 劳务派遣单位设立分公司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备案申请书;
6. 分公司营业执照、社保登记证、税务登记证或者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三:请您按下面标准缴费或纳税
1、本事项不收取任何费用
四:请您仔细阅读办事流程,办事更顺畅
第1步:
1.申请并提交材料
第2步:
2.审查备案
五:您的办件从申请到办结所需时间
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即时办结
六:如果您仍有问题,请咨询相关工作人员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钟宇
8659610
13698202072
七:办结返回资料
无
八:您可通过以下途径办理该事项
零见面
代办点邮寄
自助存取件柜办理
现场办理
事项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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