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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含新增业务、新设公司、分立、合并)许可
一:您须满足以下条件
1.注册资本不得少于200万元;
2.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
3.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劳务派遣行政管理制度;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请您提供以下合格材料
1.劳务派遣经营许可申请书
表格附件:
点击下载表格附件
收取说明:
收取原件
材料备注:
加盖公章
2总公司《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复印件
收取说明:
收取复印件一份
材料备注:
加盖公章
3、分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收取说明:
收取复印件一份
材料备注:
加盖公章
4.分公司负责人身份证明材料
收取说明:
收取原件一份
材料备注:
加盖公章
5.经营劳务派遣的管理制度,包括:劳动合同、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纪律、考核管理等制度文本;拟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书
收取说明:
收取复印件一份
材料备注:
加盖公章
6.分公司经营场所的使用证明及办公设施设备清单
收取说明:
提供原件一份
材料备注:
加盖公章
7.劳务派遣分公司自查报告
收取说明:
提供原件一份
材料备注:
加盖公章
三:请您按下面标准缴费或纳税
1、本事项不收取任何费用
四:请您仔细阅读办事流程,办事更顺畅
第1步:
1.申请人按要求将有关材料原件或复印件提交县人资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窗口;
第2步:
2.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申请人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查,对于符合条件的予以备案,对于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备案,并告知当事人理由。
五:您的办件从申请到办结所需时间
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15个工作日
六:如果您仍有问题,请咨询相关工作人员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钟宇
8659610
13698202072
七:办结返回资料
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八:您可通过以下途径办理该事项
零见面
代办点邮寄
自助存取件柜办理
现场办理
事项咨询
资料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