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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性建筑物搭建、堆放材料、占道施工审批
一:您须满足以下条件
因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占用城市道路并经县住建局批准。
二:请您提供以下合格材料
1.因特殊情况确实需要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临时堆放物料,搭建非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
收取说明:
原件
2.符合城市容貌标准,保持周围市容环境卫生、整洁;
收取说明:
原件
3.不存在公共安全隐患;不得影响市政道路、城市桥梁、城市照明、供排水、燃气等市政公用设施及其附属设施的正常运行和日常维护工作。
收取说明:
原件
三:请您按下面标准缴费或纳税
本事项不收取任何费用
四:请您仔细阅读办事流程,办事更顺畅
第1步:
1、申请—受理—审查(初审、复审)(经办人员:周宗静)
第2步:
2、决定(经办人员:周强、安虹宇)
第3步:
3、送达(经办人员:周宗静)
五:您的办件从申请到办结所需时间
法定时限: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
六:如果您仍有问题,请咨询相关工作人员
住建局
周强、周宗静
08128656190
18982349711
七:办结返回资料
临时性建筑物搭建、堆放材料、占道施工批复
八:您可通过以下途径办理该事项
零见面
代办点邮寄
自助存取件柜办理
现场办理
事项咨询
资料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