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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步:
1.申请人提交申请资料,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3个工作日内予以受理;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窗口现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并出具书面凭证;未履行告知义务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经办人员:张志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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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步:
2.县水务局根据需要会同专家勘查现场,对工程的可行性、合理性提出审查意见。(经办人员:张志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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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步:
3.承诺时限内,经审查符合法定要求的,依法作出准予许可的决定并制发准予占用批复文件。(经办人员:张志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