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返 回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备案
一:您须满足以下条件
1、按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标准辨识确定,生产、储存、使用或者搬运危险化学品的数量等于火灾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包括场所和设施)。
二:请您提供以下合格材料
1、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报告或者安全评价报告文本;
收取说明:
收原件1份
2.重大危险源申请表
表格附件:
点击下载表格附件
三:请您按下面标准缴费或纳税
1、本事项不收取任何费用
四:请您仔细阅读办事流程,办事更顺畅
第1步:
1、申办人向申请人在盐边政务服务掌上大厅下载【或在县安全监管局领取】(桐子林镇西环北路118号)申领备案申请书电子档。(经办人员:阿吉五作、张毅)
第2步:
2、申办人向县安全监管局提出备案申请。(经办人员:付勇军、张毅)
第3步:
3、经办人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合格后受理。(经办人员:付勇军、张毅)
第4步:
4、审核合格后报局领导审批。(经办人员:付勇军)
第5步:
5、经办人员以备案并出具重大危险源备案登记表。(经办人员:张毅)
五:您的办件从申请到办结所需时间
法定时限:法定时限7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我们承诺7个工作日办结
六:如果您仍有问题,请咨询相关工作人员
县安全监管局
张毅
13550902325
县安全监管局
付勇军
18080795556
七:办结返回资料
1、《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备案登记表》
八:您可通过以下途径办理该事项
零见面
代办点邮寄
自助存取件柜办理
现场办理
事项咨询
资料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