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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煤矿山企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查
一:您须满足以下条件
1、建设项目在进行可行性研究时,建设单位应当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对建设项目的安全生产条件进行安全预评价,并编制安全预评价报告。
2、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等规定,评价结论应对建设项目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及可能导致的后果和程度,提出合理可行的安全对策措施。
3、建设项目初步设计阶段,建设单位应当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同时进行设计,编制安全设施设计。初步设计与安全设施设计应由同一单位编制。尾矿库建设项目勘察单位应具有相应资质。
4、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有关规定,应当充分考虑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提出的安全对策措施,优先选用先进适用技术、工艺和设备、设施,注重规范化、标准化、机械化、信息化、科学化等科技创新成果和行业新技术的运用。
5、不具备开展初步设计条件的建设项目,设计单位不得承担其安全设施设计任务。
二:请您提供以下合格材料
(一)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申请书(一式2份)
表格附件:
点击下载表格附件
收取说明:
复印件2份
材料备注:
非煤矿山安全三同时备案申请表.
(二)建设项目审批、核准或者备案的文件;
收取说明:
复印件1份
(三)设计单位的设计资质证明文件;
收取说明:
复印件1份
(四)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一式七份);
收取说明:
复印件7份
(五)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及相关文件资料;
收取说明:
复印件1份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文件资料。
收取说明:
复印件1份
以上申报材料按照现行法律法规要求申请人提供,法律法规若有变化将从其规定。申请人应对所提供文件、资料的真实性负责;所交资料均要求A4纸打印(图纸除外),按次序装订,并加盖公章;凡要求提交的材料为复印件的,均应在复印件上写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请您按下面标准缴费或纳税
1、本事项不收取任何费用
四:请您仔细阅读办事流程,办事更顺畅
第1步:
1、申请人向县政务中心县安监局综合窗口提交申请材料,并选择取件地点和方式(经办人员:阿吉五作)
第2步:
2、县政务服务中心县安全监管局窗口对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受理。
第3步:
3、县政务服务中心县安全监管局窗口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评审通过作出批准的决定,并决定告知申请人进行领取;若未通过评审,由企业按照专家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后,由专家组签字确认后,将修改后文本报县安全监管局,由县安全监管局作出批准的决定。
五:您的办件从申请到办结所需时间
法定时限: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我们承诺15个工作日办结(不含现场踏勘、专家审查及整改时限)
六:如果您仍有问题,请咨询相关工作人员
县安全监管局
蒲开强
13982347400
县安全监管局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阿吉五作
13618173093
七:办结返回资料
1、下达同意非煤矿山企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的批复
八:您可通过以下途径办理该事项
零见面
代办点邮寄
自助存取件柜办理
现场办理
事项咨询
资料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