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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肢和矫形器(辅助器具)生产装配许可证书发放、到期换证
一:您须满足以下条件
1 所生产装备的假肢和矫形器(辅助器具)属于《中国伤残人员专门用品目录》范围内的产品。
2 拥有取得假肢和矫形器(辅助器具)制作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1人,取得民政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证书的假肢装配工或者矫形器装配工不少于2人。
3 配备有测量取型设备:取型架、检查床、热塑成型等;石膏阳型加工设备:修型架、石膏锉等;接受腔制作设备:电子称或天平、真空泵、专用打磨机;安装与试样设备:平行训练杠、训练阶梯、训练斜坡等。生产装配假肢和矫形器(辅助器具)专用件如果涉及化工生产,应符合消防、防暴的要求。噪音、废料处理,废气排放应按照相关标准执行。
4 经营场地的总面积不得少于115平方米,应具有独立、分布合理的接待、检查、取型、制作、训练等功能场所。
二:请您提供以下合格材料
1 .申请报告
收取说明:
收原件 1 份
2.假肢矫形器执业资格证书持有人的证书及复印件;
收取说明:
收复印件1份
3. 《假肢矫形器生产装配基本条件审核表》
表格附件:
点击下载表格附件
示范文本:
点击下载示范文本
收取说明:
收原件 1 份
4. 身份证原件
收取说明:
收复印件1份
5. 有关经营场地权属及使用证明和功能说明。
收取说明:
(验原件,收复印件)
6. 职工名册及从事假肢矫形器生产装配的操作工花名册;
收取说明:
(验原件,收复印件)
7.装配假肢矫形器所用基本设备的名称及数量;
收取说明:
收复印件1份
8. 法人身份证件
收取说明:
(验原件,收复印件)
三:请您按下面标准缴费或纳税
1、本事项不收取任何费用
四:请您仔细阅读办事流程,办事更顺畅
第1步:
1.由申请单位按照申报规定,向所在地民政部门提出申请 (经办人员:何恩才)
第2步:
2.经现场检查审核,提出是否符合资格认定,报省民政厅进行企业资格认定。 (经办人员:何恩才)
第3步:
3.企业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凭省民政厅对其资格认定合格的手续,负责为其办理工商企业注册登记手续 (经办人员:何恩才)
五:您的办件从申请到办结所需时间
法定时限:1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承诺1个工作日
六:如果您仍有问题,请咨询相关工作人员
社会事务
何恩才
七:办结返回资料
假肢和矫形器(辅助器具)生产装配许可证书
八:您可通过以下途径办理该事项
零见面
代办点邮寄
自助存取件柜办理
现场办理
事项咨询
资料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