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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有效区域内受具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种子生产经营者以书面委托生产、代销其种子的备案
一:您须满足以下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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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有效区域内受具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种子生产经营者以书面委托生产、代销其种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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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获得书面委托后15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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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受委托生产经营时间应当在委托方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有效期限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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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生产、代销的林木良种不能超出良种审(认)定适宜推广区域,生产、代销的引进树种(品种)不能超出引种成功生态区域。
二:请您提供以下合格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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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受委托生产、代销林木种子的备案登记表
收取说明:
纸质材料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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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委托方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
收取说明:
纸质材料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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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委托合同
收取说明:
纸质材料1份
三:请您按下面标准缴费或纳税
四:请您仔细阅读办事流程,办事更顺畅
五:您的办件从申请到办结所需时间
六:如果您仍有问题,请咨询相关工作人员
七:办结返回资料
八:您可通过以下途径办理该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