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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延续
一:您须满足以下条件
1、已取得林业主管部门核发的《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
2、《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在有效期届满30日前提出申请。
二:请您提供以下合格材料
1、延续《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表格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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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范文本:
点击下载示范文本
收取说明:
纸质材料1份
2、林木良种证书正本或副本
示范文本:
点击下载示范文本
收取说明:
纸质材料1份
三:请您按下面标准缴费或纳税
本事项不收取任何费用
四:请您仔细阅读办事流程,办事更顺畅
第1步:
1、填写《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延续申请书。(获取方式:①行政审批局三楼林业局窗口; ②盐边政务服务掌上办事大厅下载。) (经办人员:张宁、邱超)
第2步:
2、递交申请材料。(向行政审批局三楼林业局窗口提交) (经办人员:张宁、邱超)
第3步:
3、窗口审核;(①材料合格的受理; ②材料不全或不对的当面告知补全或补正; ③材料不符合条件或不需许可的,当面告知不予受理) (经办人员:张宁、邱超)
第4步:
4、制证。上班时间窗口领取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
第5步:
办 理 完 毕
五:您的办件从申请到办结所需时间
法定时限:80
,承诺时限:32
六:如果您仍有问题,请咨询相关工作人员
盐边县林业局
张宁
0812-8656152
15881268205
盐边县林业局
邱超
0812-8656152
15881254204
七:办结返回资料
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
八:您可通过以下途径办理该事项
事项咨询
资料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