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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航水域岸线使用许可
一:您须满足以下条件
二:请您提供以下合格材料
1.通航水域岸线安全使用申请书;
收取说明:
收原件 2 份
材料备注:
盐边县地方海事处
2.设计单位资质认证文书及其复印件;
收取说明:
复印件1份
材料备注:
申请人提供
3.有关技术资料和图纸及有关审查会议纪要等有关资料及其复印件;
收取说明:
复印件1份
材料备注:
申请人提供
4.相关部门关于使用岸线的项目的批准文书及其复印件;(需办理批准手续的项目)
收取说明:
复印件1份
材料备注:
申请人提供
5.身份证复印件;
收取说明:
复印件1份
材料备注:
申请人提供
6.身份证原件。
收取说明:
验原件 1 份
材料备注:
申请人提供
三:请您按下面标准缴费或纳税
1、本事项不收取任何费用
四:请您仔细阅读办事流程,办事更顺畅
五:您的办件从申请到办结所需时间
法定时限:法律规定15天办结
,承诺时限:我们承诺5个工作日办结
六:如果您仍有问题,请咨询相关工作人员
交通局
杨梅
8654924
18281232437
七:办结返回资料
批复
八:您可通过以下途径办理该事项
零见面
代办点邮寄
自助存取件柜办理
现场办理
事项咨询
资料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