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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或配偶、父母、子女发生重大疾病或年医疗费用自费部分超过1万元提取公积金
一:您须满足以下条件
1.本人或配偶、父母、子女发生省级医疗保险管理部门规定的重大疾病。
2.本人或配偶、父母、子女年医疗费用自费部分超过1万元;自费用发生之日起1年内可提取1次。
二:请您提供以下合格材料
1.本人办理:身份证、银行卡、医保定点医院或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出具的重大疾病诊断证明、医保报销后的治疗费发票、提取人与患者之间关系证明(户口簿、独生子女证、出身证明、单位出具证明等)。
收取说明:
只扫描原件
材料备注:
所需资料,提供原件
三:请您按下面标准缴费或纳税
本事项不收取任何费用
四:请您仔细阅读办事流程,办事更顺畅
第1步:
1.申请:盐边县政务中心公积金窗口。
第2步:
2.受理:盐边县政务中心公积金窗口。
第3步:
3.复核:盐边县政务中心公积金窗口。
第4步:
4.划款:至职工本人银行卡或个人结算账户。
第5步:
4.划款:至职工本人银行卡或个人结算账户。
五:您的办件从申请到办结所需时间
法定时限:3个工作日内
,承诺时限:资料齐全,符合条件,当天办结
六:如果您仍有问题,请咨询相关工作人员
市公积金中心盐边县管理部
李全红、张璞
0812-8653693
七:办结返回资料
提取业务确认单
八:您可通过以下途径办理该事项
零见面
代办点邮寄
自助存取件柜办理
现场办理
事项咨询
资料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