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步:
1.受理: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经审核,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决定予以受理。申请材料齐全并符合法定形式,但申请材料需要核实的,应当决定予以受理。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有权更正人当场予以更正,由更正人在更正处签名或者盖章、注明更正日期;经确认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决定予以受理。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不属于企业登记范畴或者不属于本机关登记管辖范围的事项,应当即时决定不予受理,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
2.审核:对申请材料进行实质性审查,所提交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是否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并作出相应决定。
3.办结:根据审核情况,对申请材料进行整理并归档后,将决定文书以指定方式寄送给申请人。
4.送达:当场送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