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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许可
一:您须满足以下条件
持具有相应等级的《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的单位
二:请您提供以下合格材料
1.《民用爆炸物品购买申请表》
表格附件:
点击下载表格附件
示范文本:
点击下载示范文本
收取说明:
电子件1份
2.工商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收取说明:
复印件1份
3.《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或者其他合法使用的证明;
收取说明:
复印件1份
4.购买单位的名称、地址、银行账户;
收取说明:
复印件1份
5.购买的品种、数量和用途说明。
收取说明:
复印件1份
6.法律、法规、国家标准要求的其他条件。
收取说明:
复印件1份
三:请您按下面标准缴费或纳税
本事项不收取任何费用
四:请您仔细阅读办事流程,办事更顺畅
第1步:
1.申请人向政务中心公安窗口提出申请,提交相应合格材料。窗口进行审验办理。(经办人员:王屿)
五:您的办件从申请到办结所需时间
法定时限:法定时限5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我们承诺1个工作日办结
六:如果您仍有问题,请咨询相关工作人员
公安局
孔成
13980341810
七:办结返回资料
《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许可证》
八:您可通过以下途径办理该事项
零见面
代办点邮寄
自助存取件柜办理
现场办理
事项咨询
资料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