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四川省出入境证件数字相片采集回执》(到县政务中心即可免费获取出入境证件数码照片)
收取说明:
收原件1份
-
2、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收取说明:
收原件1份
-
3、省内居民交验有效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原件,未满16周岁的可交验户口簿,军人交验军人身份证明(军官证、士兵证、军校学员证),并提交复印件。省内甘孜州、阿坝州、凉山州木里县户籍居民还需交验户口簿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收取说明:
收复印件1份
-
4、未持有居住证的外省户籍人员申请办理因私出入境证件,交验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本省户籍人员的身份证或户口簿、亲属关系证明(配偶关系交验结婚证、子女关系交验出生证明或载明亲属关系的公证书或亲子鉴定书、父母关系提交其本省户籍子女出具的书面说明或交验出生证明或载明亲属关系的公证书或亲子鉴定书)。
收取说明:
收复印件1份
-
5、持有我市有效居住证的外省(自治区、直辖市)户籍居民交验有效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未满16周岁的可交验户口簿)、有效的攀枝花市居住证原件(学龄前儿童可提交父亲或母亲的居住证)和户口簿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收取说明:
收复印件1份
-
6、未满16周岁的申请人,还应提交监护关系证明(如出生证明、户口簿等),交验一方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等身份证明原件并提交复印件;监护人委托他人陪同的,还须提交监护人委托书,交验被委托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收取说明:
收复印件1份
-
7、属于登记备案国家工作人员和现役军人的,应当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申办出入境证件的意见。
收取说明:
收复印件1份
-
8、外省(自治区、直辖市)户籍在攀就学人员提交攀枝花市全日制教育机构出具的在学证明。
收取说明:
收复印件1份
-
9、与申请事由相应的材料